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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guān)于新婚姻法所折射吉林市心理醫(yī)生出的中國女性心理

更新日期:2021-09-19 16:08:49  來源:m.pltea.cn

導讀首先樓主本人對于這個司法解釋是持肯定態(tài)度的,這是前提。我認為這個修訂是壹個意識上的進步,鼓勵男女雙方各自獨立,婚姻就是婚姻,是兩個獨立個體結(jié)成的聯(lián)盟,別把婚姻當成交易,男人吃軟飯,女人用身體換房子。至于有人說不應(yīng)在社會普遍意識還未達到那個水平時法律卻先行壹步,我反倒覺得,那才是法律的意義。而實際上,這條解釋也...

首先樓主本人對于這個司法解釋是持肯定態(tài)度的,這是前提。我認為這個修訂是壹個意識上的進步,鼓勵男女雙方各自獨立,婚姻就是婚姻,是兩個獨立個體結(jié)成的聯(lián)盟,別把婚姻當成交易,男人吃軟飯,女人用身體換房子。

至于有人說不應(yīng)在社會普遍意識還未達到那個水平時法律卻先行壹步,我反倒覺得,那才是法律的意義。而實際上,這條解釋也只是界定了婚前按揭購買的房子歸屬權(quán)問題而已,距離真正的鼓勵獨立還很遙遠,但最起碼,這是壹個苗頭。


婚姻中男女雙方都各有付出,更常見的形式是,男主外,女主內(nèi)。于是女同胞們就為了這條解釋的頒布炸開了鍋。她們普遍認為,女性在婚姻中的付出更多是無形的,看不到實際的收益。而男性在外打拼,則能贏來金錢、地位以及名聲。因此女性在家庭中實際處于弱勢壹方。
我不知道這是中國人的固有觀念還是怎樣,有句說話我印象很深也很贊同:“中國人唯壹不認可的成功,就是家庭的和睦,人生的平淡?!边@種觀念到了女性身上,她們就會覺得自己為家庭的付出實際上是“犧牲”自己的人生了。這是其壹。
其貳,因為生理的分工,不少女性認為自己要承擔生育和哺乳的責任,因此這也是她們比男性“虧了”的地方所在。生完小孩,自己人老珠黃了,這時若丈夫拋棄自己,根據(jù)這條新的司法解釋,自己豈不落個人財兩空的田地?


我想我們應(yīng)該壹條壹條來看。
關(guān)于第壹種女性的“犧牲”,我想牽涉到的是壹個為什么需要結(jié)婚的問題。不知道大部分的人在結(jié)婚之前有沒有想清楚這個問題,為什么自己需要結(jié)婚?為什么我要和這個人結(jié)婚?我要結(jié)婚,真的是完全出于我自己的意愿的嗎?
這些問題真的需要想清楚,并且都必須有清晰的答案。這樣,你才可以排除掉自己只是迫于家庭的壓力、外界的眼光以及閑言閑語而步上壹條“人有我有”的婚姻道路。假如,你的婚姻并不完全是出自于你的自愿的話,在往后的婚姻生活中,生活分工中,你永遠會覺得自己是在做著犧牲的壹方。這樣的例子我相信并不鮮見。
那么,如果你確信你結(jié)婚的決定并非來自外界的干擾,完全是出自自己的想法了,但是,你只是希望通過這場婚姻來為你換取壹個更好的生活環(huán)境的話——我想這就是你們反對這條新解釋的緣由了。這從壹開始,已經(jīng)是壹場失衡的交易——是的,我并不認為以這種前提締結(jié)的可以算是婚姻,而只是壹場交易。
簡單概括之,這場交易的內(nèi)容是以“青春、美貌”去換取對方的“財富”。但是,青春美貌會隨著年月流逝而逐漸貶值,財富,特別是房子,則會不斷升值,以會不斷貶值的事物去換取可以升值的事物,這就是這些女人所打的如意算盤。但是這條解釋把她們的算盤給打碎了,她們于是老羞成怒。她們提出,這是罔顧家庭弱勢方利益的不人道法律。


女性是否真的是家庭中的弱勢方?
她們提出了很多理由去證明這個觀點,我就不壹壹列舉了,都是些用腳跟都能想到的理由。她們夸大了女性的柔弱,放大了女性的弱點,都要去證明男人是有多對不起她們。最可笑的是,某些女子甚至列舉出了諸如女性在婚后還要為了保持美貌、青春等付出的無形成本,生育小孩的后遺癥更是被她們壹提再提。
要駁倒這些觀點真的很簡單,比如生育小孩對女性的健康來說其實是利大于弊的,那些聲稱自己打扮都是為了取悅對象的女子當對象提出你這樣其實不好看時她們就會理直氣壯的說打扮只是為了讓自己心情更好而已跟男人無關(guān)等等等等,但這些其實并沒有任何意義。每壹次當你駁倒了壹個觀點之后她們又會有新的觀點去反駁倒你,反正,無論如何,她們都必須證明她們就是屬于弱勢的壹方。
這個才是問題的癥結(jié)所在,也可以說是關(guān)于這條新司法解釋所有的爭論焦點——法律是否不再顧及弱勢者的利益。


要厘清這個問題,需要探很深很深的水。從人類社會的構(gòu)造、分工,到中國歷朝歷代的文化遺留說起。我們現(xiàn)今說得最多的是關(guān)于男女平等的問題。在中國,是否真的能達到男女平等?相信答案大家早已心中有數(shù)。如果我們已經(jīng)能男女平等了,今天的這場爭論也就不會出現(xiàn)了。
然而我想說的是,壹個現(xiàn)象的造成,原因絕不可以只歸咎于單方面。從心理上說,其實每個人都愿意把自己置于壹個弱勢地位,因為處于弱勢地位時壹個人可以獲得的利益將會大大增多,甚至可以稱之為“特權(quán)”。比如說,平常常被父母冷落的小孩,當他壹生病就會得到父母更多的關(guān)愛;沖突發(fā)生時,旁觀者更多會把援助投向看起來較弱的壹方等。因此,雖然強勢方往往在表面上看占盡了便宜,但弱勢方所得到的好處卻并不那么顯而易見。
這是常見的心理博弈。比如,當壹個機構(gòu)出現(xiàn)問題時,承擔責任的往往都是強勢方(領(lǐng)導層),這時就會有壹批人主動把自己歸屬到弱勢方中去以盡量撇清自己和問題的干系了。在企業(yè)中是如此,到了家庭中,就成了男人和女人的關(guān)系。盡管現(xiàn)在中國有不少女性也高呼解放女權(quán)、男女平等的口號,但這僅限于分享既得成果時,壹旦牽涉到利益分割、責任承擔的話,她們立刻就把自己歸到弱勢的壹方去了。
男女不平等,固然跟中國“重男輕女”的思想毒瘤分不開,但是另壹方面,很多女性本身也參與到了促進這種不公平現(xiàn)象的發(fā)展中里去,主動以弱勢者、受害者自居,以求從中獲得更多的特權(quán)。
有意思的是,這條司法解釋的頒布,其實可以算是完全中立的,它不但保護了男方的婚前房產(chǎn),同時也保護了女方的婚前房產(chǎn)。可是這時,大多數(shù)的女性卻并不是高興自己終于可以無后顧之憂的在婚前就購買屬于自己的房產(chǎn)了,反倒是在大驚“這還讓人怎么活?!”由此也可見中國女性的集體被害意識以及依附心態(tài)是有多嚴重了。


健康的婚姻,必須建立在獨立和愛的基礎(chǔ)上,而不是房子與財產(chǎn);夫妻的相處之道,在于溝通與坦誠,而不是算計和計算。男人和女人在婚姻中有著不同的分工,壹方主外而壹方主內(nèi),或者有大把財富雙方都主內(nèi),或者拼搏至死雙方都主外,形式不壹而同。但關(guān)鍵是,不論如何分工,雙方都是絕對平等的,并無強勢與弱勢之分。兩個人在壹起,若連最基本的尊重都做不到,連個人意識都未能獨立出來,心靈空虛得要以把握大把大把的鈔票去證明自己是存在的,愛要用物質(zhì)去證明,那么,相信我,這世上沒有壹部婚姻法能夠保護好你的婚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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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lz回來了,壹天沒看已經(jīng)吵成這樣了。lz沒有刪過任何貼,連回復都沒來得及看完,豆娘吞了的帖莫怪。希望大家和平討論不要搞人身攻擊。以上


PS2:我大致看了大家的回帖。很高興這篇在昨天上班時間壹時興起敲下的文字引起了大家那么多的反響,個人覺得,回復絕對比我寫的這堆東西有價值得多。如果文中有令你看得不舒服的地方,lz先道歉了,實在行文水平有限,有些意思我自己也覺得自己沒有表達好。
但是有點可悲,因為我看到了在很多人的心目中(特別是女性)原來異性的形象是這么可憎的。
本來我寫這些東西并不是要針對女性群體,而是這么壹種依附的心理,我只是單純覺得,當“女人靠男人是天公地義的”成為了壹種普遍思想的時候,然后母親又是這么去教育她們的下壹代,這才是最可怕的。
中國的男尊女卑思想遺留很嚴重,這點我承認,有同學提到的農(nóng)村問題,據(jù)我有限的了解所知也許問題比她們說的還要嚴重得多。但我想這牽涉到的是另外壹個問題了,有些狀況,更不是婚姻法所能管得了的。有機會的話,或許我們可以另外探討壹下中國社會的整體心理問題吧?
但我在這兒最想強調(diào)的還是擇偶觀、婚姻觀問題。你們所選擇的對象,應(yīng)該是壹個能和自己溝通、或可包容不同價值觀的人,比如,關(guān)于生小孩問題的分歧,家事分工的分歧,你們在婚前是否有試過溝通呢?是否能達到共識呢?如果都不能的話,為什么你非要和這個人結(jié)婚?我相信現(xiàn)在應(yīng)該很少盲婚啞嫁的了吧?如果你在婚前已經(jīng)知道對方是個人渣,為什么還要不顧壹切的往里沖?千萬不要迷信婚姻可以改變你的對象,婚前他是怎么樣的,婚后他還是怎么樣。
而這個婚姻法的解釋,至少杜絕了以對方婚前財產(chǎn)多寡而決定婚姻這種狀況,于是能令各位在選擇對象時多了壹分清醒,這就是我認為它最進步的地方。
最后希望不管男女,大家都能多體諒對方壹點,多理解包容對方壹點,而不要觀點壹分歧就拉幫結(jié)派人身攻擊。這兒能容得下不同聲音的地方已經(jīng)夠少了,至少我們不要去參與。祝愿大家都家庭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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